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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园安全

乐鱼在线官网(中国)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应急预案

时间:2021-10-09 作者: 浏览次数:

第一章 总则

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、及时控制和处置突发事件,最大限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,防止矛盾激化,维护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、特制订本预案。

第二条 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、交通事故、火灾事故、食物中毒事故、疫情、触电、坠楼、自杀等事故,群体事件及严重恶劣天气、环境污染等事件出现突发情况,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,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事件。

第三条 处置突发事件应当遵循“统一领导、分级负责、反应及时、加强合作、处置果断”的原则。

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

第四条 学校成立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学校校长和党委书记担任,副组长由学校常务副校长和副校长担任,成员由学校各处、室,办、系、部、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学校保卫处,由保卫处负责人任办公室正副主任,负责日常工作。

第五条 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职责:

一、主持事件处理会议,贯彻执行学校做出的决策,研究制定事件处理原则和方案。对有可能再此酿成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应对措施。

二、配合政府、公安、消防、卫生、防疫、安检、环保等有关部门组织事件调查,提供事件调查的有关材料,安抚事件涉及人员及亲属。

三、事件处理完毕后,向学校提交报告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,提出对事件责任人的处理意见,并对事件处理过程进行总结。

第三章 做好预防工作

第六条 学校负责人是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各处、室、办、系、部、中心等单位一把手为直接责任人。各单位各部门专门人员和专职人员负责,对本单位有可能诱发导致突发事件的问题和因素进行经常性的分析、研究、排查,及时发现问题,及时疏导和解决,建立长效动态管理机制。安全管理人员有责任配合公安和保卫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安全工作。

第四章 事件的处理

第七条 突发事件及群体事件发生时,学校教职员工、学生都有义务第一时间拨打校园报警电话,接到报警后,保卫处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,进行劝解、制止、疏导、分离工作,同时由学校保卫处向公安机关110报警,上报学校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领导小组,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稳定工作,配合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调查取证。

第八条 发生突发事导致人员伤亡时,教职员工、学生都有义务立即拨打120,或就地组织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,同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。接到报警后,保卫处工作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,


迅速组织抢险救护工作,上报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。对事件现场隔离保护,划出警戒区域,保护现场证据、物品,并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报警,配合事件现场的勘察、调查工作。

第九条 学校处置突发事件成员单位在学校统一领导下,应分工负责,相互配合,积极主动,全力以赴。在事件发生后,做好人力、财力、后勤等支援,保证事件所有通讯、交通工具的使用,配合公安、卫生、保卫等部门调查,组织本单位足够力量进行劝解、制止、疏导、防止事件的进一步发展和恶化。

第十条 学校各有关部门负责人,要在第一时间到达事件现场,了解和控制事件现场情况。在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事件相关的调查处理工作。

第五章  其他

第十一条 学校各部门可根据本工作预案,制定相应的处置突发事件预案,做到分工明确,协调一致,处理有序,全面完整。

第十二条 学校本应急工作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办公室(保卫处)负责解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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